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都县中小学“可躺式”课桌椅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宁都县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11: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6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曾新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宁都县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都县梅江 (略) 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宁都县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都县行政审批局大楼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7-* |
宁都县中小学“可躺式”课桌椅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D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都县中小学“可躺式”课桌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附件三第四点售后服务要求“(1)所投货物必须提供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运行的,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由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物另有超过一年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现更改为:“(1)所投货物必须提供五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运行的,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由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物另有超过五年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附件三第五点交货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后接收到业主通知后30日内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现更改为:“签订合同后接收到业主通知后须于8月20日前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中小学并全部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宁都县分中心
地址: (略) 宁都县梅江 (略) 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宁都县分中心
地址:宁都县行政审批局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新宁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