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变更《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定兴县(2022)036号]利害关系人意见的 公示 保定中 (略) 向我局申请变更[定兴县(2022)036号]规划条件,取消配建幼儿园。 根据《定兴县居民住宅项目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第三条“居民住宅项目达到《条例》、《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要求配建幼儿园、小学或者初中相应标准,如项目周边已经存在完善配套的幼儿园、小学或者初中的,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查认定后,开发建设单位可以不再配建相应学校,有关意见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纳入规划条件,但需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缴纳相应的配建资金”,结合县教体局意见,我局参照《 (略) 主城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对规划条件变更的必要性进行了专题论证,现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并予以公示。 规划条件内容:“该地块应配建2轨制的6班幼儿园,可不再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按居民住宅面积115元/平方米收取配套建设资金。” 规划条件变更意向内容:“该地块不配建幼儿园,按标准缴纳配建费。” 凡是与本次变更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向华建路168号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定兴县华建路168号 联系电话:0312-* 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名称: | 关于征求变更《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定兴县(2022)036号]利害关系人意见的 公示 | 索引号: | *X/2023-01461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 | 2023-03-16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