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华隆 (略) :
你单位《关于请求立项隆林各族自治县鹤城新 (略) 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鹤城新 (略) 设施,提高供水质量,满足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同意建设隆林各族自治县鹤城新 (略) 维修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鹤城新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DN10 (略) 600米,DN5 (略) 1600米,更换DN15 (略) 1000米,维修泵房2处,更换水表*个,自动监控箱30个,计量总表1个,阀门10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1.*元,资金来源为申请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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