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对 (略) 潘店镇 (略) (略) 理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 (略) 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略) 潘店镇 (略) (略) 理厂项目(重新报批)
选址:齐河县潘店镇 (略) 范围内,冠军 (略) 北部, (略) 南侧
建设内容:项目还未完全建成,未投产运行,因建设过程中, (略) 理工艺发生变化,未建设“滤布滤池”工艺,导致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根据《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中“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属于重大变动的项目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白总(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德州 (略)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 (略) 络链接:http://**_(略).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63.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 (略) ,邮寄地址: (略) 齐河县潘店镇冠军 (略) 北侧,园 (略) 理厂。
公告发布单位: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