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YMWZ-F300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某单位2024年度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
2.服务期限:服务项目完成,无争议、遗留问题后,代理协议自动失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计算)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在 (略) (http://**)被列入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名单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提供: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 (略) -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截图】。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以上。
(七)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八)能够为军队提供所需的服务,符合国家、军队、行业或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资料】。
(九)具备固定的服务场地,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设施设备照片】。
(十)具有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相应制度规定声明资料】。
(十一)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人员信息,并提供人员具备熟悉采购项目法律法规、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证明,如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明,或组织采购活动中能够体现团队人员姓名的其它证明材料】。
(十二)党组织健全,专职人员中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提供党组织设置及专职人员中3年以上党龄人员情况说明(需加盖党委公章或党支部公章)】。
(十三)建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代理军队采购业务。
(十四)承担物资、服务(不含工程类监理、地勘等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需符合最近一年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B+”级;承担工程项目的代理机构需符合上一年度自治区建设厅“诚信A”(含)以上【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7日(10:00—13:00,16:30—20:00)。
(二)地点:某单位
(三)申领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发至报价人提供的邮箱。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通过电子邮箱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编辑短信至*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F3001+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用于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我部据此办理报名登记)。*@*q.com,邮件主题:2024-JLYMWZ-F3001,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谈判文件接收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1.投标包号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8.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事故声明;
9.投标人需具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租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明)。
六、递交资料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4年4月23日16时30分。
(二)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
(三)地点:新疆塔 (略) (略) 18号(原二中旁)会议室。
(四)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4月23日17时00分。
(二)谈判地点:新疆塔 (略) (略) 18号(原二中旁)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0901-*
十、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党先生
电话:*,0901-*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