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浔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及安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9月30日-2022年10月18日(10个工作日)。
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略) 7--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1 | 浔阳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及安装 项目 | (略) 十里大道619号浔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 | (略) 浔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江西 (略) | 2022-09-30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