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 (略) “两化”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嘉经信产数〔2024〕20 号)、《 (略) 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修订版)》(南政发〔2020〕131 号)、《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南政发〔2023〕47号)、《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南制高〔2024〕2号)、《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嘉南财〔2023〕270号)等文件精神,经申报、审计、部门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拟补助项目名单。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经信局、财政局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
区经信商务局联系人:黄晨旭,电话:*
区财政局联系人:孙超群,电话:*
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南湖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