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3津汉线(津汉立交桥— (略) )养护工程已由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S103津汉线(津汉立交桥— (略) )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津汉线起于津汉立交桥,止于滨玉线, (略) 东丽区、宁河区及滨海新区的一条重 (略) ,路线全长51.795 公里。本次养护工程范围位于东丽区内,自津汉立交桥(K14+100) (略) (K24+600),长10.5公里,现状 (略) ,横断面布置为2米(绿化带)+3米(设施带)+22.5米(路面)+5米(中央分隔带)+22.5米(路面)+3米(设施带)+2米(绿化带),路基全宽60米。
本 (略) 横断面、桥梁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 (略) 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一) (略) 面工程
上行方向:全断面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并根据破损程度实施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或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沥青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重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
下行方向:全断面铣刨8厘米沥青面层,并按照破损程度进行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或18厘米沥青碎石+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重铺6厘米中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4厘米细粒式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路面长高2厘米。
空港加工区一、二号桥辅道:全断面铣刨4厘米沥青表面层,对病害处采用7厘米粗粒式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挖补处治后,重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略) 等5处交叉口实施渠化改造;在K22+400—K22+700上行方向积水点位,增设排水设施;更换破损人行道花砖。
(二)桥涵工程
(略) 段内包含2座桥梁,分别为杨北立交辅道桥和空港加工区二号桥,技术状况评定均为二类。本次工程对桥梁裂缝、破损混凝土、伸缩缝等病害部位实施维修,铣刨重铺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并对桥面铺装局部块裂等病害实施挖补处治。
(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重新施划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恢复交通量调查点线圈等。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招标与施工配合,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 (略) 行业(公路)专业*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 (略) 行业*级资质,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至少具备一项一级 (略) 工程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 (略)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 (略) 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略) 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 (略) 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202 (略) (略) 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 (略) (略) 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3月15 日至2024 年3 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13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勘察(或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勘察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jbd666.com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 (略) (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或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 (略) ;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018;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标段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4 月15 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 分至0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 (略) 政务服务中心第六开标室( (略) 河 (略) 79号, (略) 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交通运输 (略) 》(http://**)和《 (略) (略) 》(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 (略) 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略) 进行注册后,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略) 》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 (略) |
地 址: | (略) 河 (略) 218号 | 地 址: | (略) 河 (略) 103号万泰大厦 10层 |
邮 编: |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潘大民、杨世强 | 联 系 人: | 郝文杰、张勇、吕玥 |
电 话: | 022-*、022-* | 电 话: | 022-*、* |
传 真: | 022-*、022-* | 传 真: | 022-*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jbd666.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 户 银 行: | / | 开 户 银 行: |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018 |
| | | 2024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