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世 (略) 位于曲 (略) 南、孟良河公园东、 (略) 以西。根据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宗地面积
为*.06㎡。本次调查面积为*.06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北纬38.*°。地块用地类型全部为农用地。地块现状为树木种植。根据现场踏勘地块上除了树木无建构筑物。根据《曲阳县国家雕塑文化产业园QY-1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图册》,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前两款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2024年1月,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曲阳世 (略) 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曲阳世 (略) 接受委托函后委托中乾 (略) 对曲阳县2018年度第23批次3号地块(宗地编码2024G02号)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在调查地块区域布设土壤采样点位。调查地块内布设6个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16个(包含2个平行样)。经分析样品检测结果,调查地块重金属6种(砷、镉、铜、铅、汞、镍)有检出,重金属六价铬、VOCs、SVOCs、有机农药类、因子均未检出,检出因子浓度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根据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等信息进行分析总结,并编制完成了《曲阳县2018年度第23批次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最终确定场地不存在污染,无需对土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可以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