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荣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旭阳镇曹家村)已由荣发改审批〔2024〕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根据《关于加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库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采用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荣县旭阳镇曹家村;
2.2工程范围和内容:新建 (略) dn400PE100管168m;dn315PE100管98m;DN300双壁波纹管38m;dn160UPVC直壁管150m;dn110UPVC直壁管350m;污水检查井φ1000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座;矩形污水井13座等;
2.3控制价:人民币32.*元,固定下浮比例3%;(业主单位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和施工图);
2.4资质、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5抽取采用的名录库:《荣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企业库内信用分需达到90分以上;
2.6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三、申请文件应包括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3本公告2.4款所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鲜章)。
四、报名时间、抽取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4.2 抽取时间:2024年4月22日10时00分;
4.3 报名地点:旭阳镇人民政府三楼环保办;
4.4 抽取地点:旭阳镇人民政府二楼党委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荣县旭阳镇河街266号;
邮编:*;
电话:* 联系人:周禹洪。
项目业主单位:荣县旭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4月17日
下载 | (略) 荣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旭阳镇曹家村)项目图纸.zip (8.67 MB) |
下载 | (略) 荣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旭阳镇曹家村)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xls (112.5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