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以及《 (略) 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实施指引》文件要求。经申领人申请,街 (略) 受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申领人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1个自然日,自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止。
二、公示地点
(一) (略) (略) 站盐田街道信息公开页面
三、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盐田街道东海四街2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5-(略)
特别说明: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盐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