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塔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停车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塔政函〔2024〕71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茶口粉干产业园停车场项目(项目编码:2405-#-04-01-#)建设,能够完善城建基础设施,满足社会停车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茶口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864平方米,拟 (略) 社会停车场,设置110个地上停车位。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建设、给排水、电气照明及配套附属工程。
五、投资匡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378.#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闽清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相关前期工作,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 (略) 审批。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