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日,修水县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照《修水县 (略) (西院)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参加验收 (略) (略) (验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会议邀请的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会验收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略) 修水县渣津镇,为扩建性质,总占地面积2169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862.2平方米,主要新建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内设急诊科、内科、外科、骨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等科室)、污水处理站,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附属设,床位300张。
(二)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6年8 (略) (略) 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原修水县环境保护局批复(修环评字【2016】51号)。
项目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自投运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事件。已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比2.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修水县 (略) (西院)扩建项目”配套环保设施。
(五) 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3年4 (略) (略) 承担项目验收工作,接受委托后, (略) (略) 派出技术人员进场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了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委托 (略) 于2023年5月28-29日进行了现场监测, (略) (略)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及现场勘察情况编制完善本验收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原环评和批复相比,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
区域集中污水厂已建成,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絮凝沉淀+二氧化氯消毒预处理后进入渣津镇污水处理厂,经渣津镇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修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汽车尾气、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停车场为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易于扩散,对环境影响甚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能过排气百叶窗(采光井)排放,排气百叶窗下沿高度至少距地面2.5M,高于人群呼吸带;项目发电机是紧急使用设备,日常使用频率低,污染物排放浓度低;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产生恶臭较少,少量恶臭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噪声、空调风机噪声、门诊部社会噪声和车辆交通噪声等。
项目设备筠位于建筑物内,通过墙体与距离衰减,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门诊噪声集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车辆进出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医疗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储存,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医疗废物运往具有医 (略) 处置。
四、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验收期间,建设单位废水排放口的监测结果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达到了渣津镇污水厂接管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院界无组织排放的*烷、氨、硫化氯、臭气浓度、氯气均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界四周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修水县 (略)
联系地址: (略) 修水县渣津镇 (略) 西院
联系人:张菊林
联系电话:*
修水县 (略)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