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小时前 | 公 开 人:烟台吉安 (略) 管理人 | |
联系人: 潘晓朋 | 联系方式: * |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10 17:00 |
烟台吉安 (略)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略) (略) (略) 于2024年8月19日裁定受理烟台吉安 (略) (以下简称“吉安公司”或“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烟台吉安 (略) 重整工作组担任管理人。
(略) 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利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合法利益,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和遴选”)。现就本次招募和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安公司基本情况(一)债务人概况
1.烟台吉安 (略) 于1996年07月31 (略) 场 (略) 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95,法定代表人林吉学,注册资本*元,公司注册地址: (略) (略) 北关大街752号。经营范围: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钢材、木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水产品、瓜果批发、零售,二手车经销,开办 (略) 场,房屋租赁,洗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吉安公司是上汽大众在 (略) 唯一特许经销商,主要经营上汽大众品牌:途观L、途安L、途昂、途昂X、途铠、途岳、辉昂、全新一代帕萨特、全新一代朗逸、波罗PLUS、桑塔纳、新能源等车型,是以整车销售、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为一体的正规4S店。吉安公司深耕汽车销售及保养维修领域,与数十家企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签有长期合作协议,定期维修保养客户规模较大。
(二)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1.吉安公司主要资产为其名下的土地及房产,截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时,根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结果,债务人名下有产权证号为鲁(2016) (略) 牟不动产权第*、*、*号等房产及相应的土地,评估价格为*.22元。(最终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准)
2.经审计,吉安公司资产总额为41,*,负债总额101,*,所有者权益账面总额-60,*。(该审计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6月30日,6月30日至8月 (略) 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日的数据仍在审计中,管理人会在审计报告完成后及时告知已报名投资人)
二、招募目的本次招募和遴选 (略) 引入重整投资人, (略) 的重整工作, (略) 的债务问题,拟由重整投资人提供在资金、管理、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有效整合汽车销售及维修保养资源, (略) 资产负债结构,维护债权人、职工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略) 成为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企业。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本次招募和遴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4.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5.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若需开展尽职调查或 (略) 的有关情况,需按招募流程的相关要求在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签署保密承诺函等之后进行,且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
(二)意向投资人的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限制国籍)也可以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
3.意向投资人或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4.本次招募和遴选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意向 (略) 的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技术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5.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的流程(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止向管理人报名。
2.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方式送达至 (略) ,邮寄报名的以报名材料寄出时间为准。同时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报名地址(现场/邮寄): (略) (略) 北关大街752号烟台吉安 (略) 2楼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潘律师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63.com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承诺函原件;
(3)投资竞选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能够证明意向投资人具有良好商誉、较强投资实力及管理能力的相关材料;投资人基本情况、近三年经营业绩及财务报表、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证明;
(4)保密承诺函;
(5)其他资料(若有),如近三年投资破产重整企业成功案例、从事相关产业背景的资料等。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相关材料模板可联系管理人获取)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采用联合体形式报名的需提交联合体报名协议,需说明各主体分工、权利义务、明确牵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条件,均需提交上述基本资料。
(二)报名保证金
在递交报名材料的同时,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元,意向投资人未按期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烟台吉安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支行
账号:*691
转账时请注明用途为报名保证金。
(三)尽职调查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报名后,各报名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管理人的安排,对吉安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实地查看,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管理人就上述尽职调查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4年12月15日17时前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及来源、各类破产债权调整和清偿方案、 (略) 置方案(如有)、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
五、投资人的确定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立即开展投资人遴选工作。如意向投资人超过一家的,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对债权人的清偿率,作为评价标准,将意向投资人相关材料报请债权人委员会选定,并邀请投资人现场沟通。评分最高者即为重整投资人,对于评分第二者,经征求其意见后,作为备选投资人,如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投资协议,或根据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在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前,重整投资人申明放弃的,备选投资人自动递补为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进行公示,未中选的投资人不再另行通知。
管理人将配合债务人根据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六、协议的签署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以书面形式告知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确认其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身份。重整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要求时间内与相关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若重整投资人未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略) 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重整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七、保 (略) 理(一)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对于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前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书面通知管理人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投资人在书面通知中应当再次写明要求 (略) 退还,并且明确收款账户,该收款账户应当与此前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一致。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对于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合格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三)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 (略) 未强制批准,或者已经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的,管理人 (略) 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四)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 (略) (略) (略) 裁定批准后,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价款的一部分(抵扣投资尾款且不计息)。
(五)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八、特别说明(一)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二)参与报名的投资人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管理人予以保密,报名截止日前管理人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报名情况。
(三)投资人参与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管理人在投资人缴纳保证金之前,有权随时修改本次报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且无需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五)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活动;本次招募活动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六)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其已充分知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修改、调整所带来的全部投资风险。
(七)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标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同意承担风险。
(八)本招募公告由吉安 (略) 管理人编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解释权属于本管理人。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吉安 (略) 管理人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