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民政局、公安局挡土墙改建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ZB-ALHL-P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兰县民政局、公安局挡土墙改建项目 已由普发概算【2023】0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普兰县民政局(普兰县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为 地方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改建;
2.2 建设规模:新建挡土墙134.69米,挖土方557.05立方米、原有挡土墙拆除134.69米、排水沟79.77米、构筑柱15个、换填257.36立方米、混凝土挡水条79.77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普兰县民政局、公安局挡土墙改建项目(具体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财政投资;
2.6 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普兰县;
2.7 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9 (略) 管函〔2018〕275号文 (略) 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农牧民施工队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职业培训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申请;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1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6时30至18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 (略)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3)区外企业必须具备有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证书等;
(5)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建的类似项目业绩;?
(7)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16时?00分,开标地点为西藏 (略) 会议室(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七、其他
7.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7.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管〔2020〕56号)文件 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3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管【2022】187号)。
7.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5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兰县民政局(普兰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阿里地区普兰县
邮 编:*
联 系 人:旦增赤列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 (略)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新型建材交易中心三楼
邮 编:*
联 系 人:刘宏亮
联系电话:*
2023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