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将于**日10时至**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廖怀明、裴雨萍名下房地产。
本院依法作出(2022)赣11执恢103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廖怀明、裴雨萍名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1-1、1-2、2-2;2-1、3-1、4-1、5-1、6-1、7-1、8-1、9-1、10-1、11-1 共十二处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详见下表)。
详细状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产权人 | 房屋坐落 | 建筑结构 | 不动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1 | 廖怀明/裴雨萍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1-1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69.68 |
2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1-2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227.49 |
3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2-2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200.75 |
土地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 | -- | 饶府国用(2005)第26号 | 1764.3 |
合计(元) | * | ||||
序号 | 产权人 | 房屋坐落 | 建筑结构 | 不动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1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2-1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968.02 |
2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3-1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968.02 |
3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4-1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714.37 |
4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5-1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714.37 |
5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6-1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714.37 |
6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7-1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714.37 |
7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8-1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714.37 |
8 | 廖怀明/裴雨萍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9-1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700.07 |
9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10-1、11-1 | 钢混 | 上 (略) 字第*号 | 243.74 |
土地 | 廖怀明 |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 | -- | 饶府国用(2005)第26号 | 1764.3 |
合计(元) | * |
1、拍卖对象区位状况:
拍卖对 (略) 信州区解放路36号,区域内有解放路、胜利路、天桥西路、信江西路等道路纵横交错,周围有2路、18路、19路、21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途经区域,区域公共交通便利。区域 (略) 、 (略) 、庆丰公园、 (略) 第九小学、 (略) 第六中学、万达广场,区域商业繁华度较高,区域配套设施完善。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标的1-3及土地整体起拍价为:*元;保证金为*元;增加幅度为28000元。
标的1-9及土地整体起拍价为:*元;保证金为*元;增加幅度为45500元。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特别提醒:标的物未腾空,存在租赁情况,均已抵押。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拍卖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依照法定义务承担(有关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日下午3时至3时30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待定(优先权人可 (略) 申报优先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保证 (略) (略) (略) 执行账户: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 ;银行帐号:*239。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一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秦女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793-*
联系地址: (略) (略) 执行局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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