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现 (略) 国庆南路 (略) (略) 建设的“华圣佳苑”项目进行不动产验收前公示,征求小区业主等利害关系人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拟按现状予以不动产验收。
一、公示期限
**日至**日 (7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小区1#-2#栋地下车库少建一层造成停车位没有满足规划要求问题进行公示。当时因为地质条件复杂无法建设造成,且市质监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出具了地下室修改的情况说明,说明认为:如果按设计方案进行地下室二层开挖,会严重危及梨树山廉租房2#栋、4#栋的安全。从项目安全角度考虑,将华圣佳苑设计地下二层改为地下一层,减少基坑的开挖深度,从而消除安全隐患。 (略) 与市住保中心协商就停车位问题达成备忘录,双方同意共同使用华圣佳苑地下停车位,按有关规定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合并管理。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http://**
2.现场公示:华圣佳苑项目内
四、公示意见的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实名留言栏留言:http://**(注:请留联系方式);
2.信件可寄往“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科”,地址:郴县路城投大厦5楼权籍科,
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华圣佳苑项目公示意见”字样。
五、其他
凡是本小区业主及与本项目现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资料(如本人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逾期不反映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六、规划咨询电话
0735-* (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科)
附件:1.关于华圣佳苑地下室修改的情况说明
?2、关于华圣佳苑地下停车位有关事项的备忘录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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