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附表)
宗地 位置 | 地块 编号 | 土地 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系数)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幅价 (万元) |
枝城镇 三板湖村、洋溪村、官坪村 | 2024-G-26 | *.13平方米,合19.73亩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256.87 | 256.87 | 10 |
枝城镇 三板湖村、洋溪村、官坪村 | 2024-G-27 | 3686.10平方米,合5.53亩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71.98 | 71.98 | 10 |
枝城镇 三板湖村、洋溪村、官坪村 | 2024-G-28 | *.85平方米,合74.19亩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965.81 | 965.81 | 10 |
枝城镇 洋溪村 | 2024-G-29 | *.86平方米,合26.56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不大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20% | 40 | 1062.4 | 1062.4 | 10 |
枝城镇 洋溪村 | 2024-G-30 | *.27平方米,合29.03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不大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20% | 40 | 1161.2 | 1161.2 | 10 |
枝城镇 洋溪村 | 2024-G-31 | *.6平方米,合49.03亩 | 居住用地 | 大于1.0且不大于2.2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0% | 70 | 3432.1 | 3432.1 | 10 1.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设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意见为准; 3.地块26、27、28出让范围区域评价(环评、矿产压覆、地灾危评、水评)已完成,受让人在取得土地后,须根据各行业管理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地块评价(备案)手续。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本地块的规划条件、挂牌出让公告确定的用途及产业和相关指标要求建设和利用土地; 4.地块26、27、28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 5.地块26、27、28税收指标:投产后土地税收≥*元\/亩。 6.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执行污染物排放特别排放限值;废水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必须符合规划文件的有关要求;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文件,其他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竞买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29日, (略) 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6时。竞买保证金的缴纳银行账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年9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25日。挂牌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8:30时至2024年10月8日17时。挂牌会定于2024年10月8日15:3 (略) (略) 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4、出让地块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上地下附属物、埋藏物、 (略) (略) 、电力设施、热力设施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竞得 (略) 工商注册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 (略) 境内成立具 (略) ,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7-*,* 联 系 人:曾宪献 裴培 九、本次挂牌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挂牌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