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TR2024HB* 项目名称 宣恩县人民医院4幢、8幢、9幢房地产整体 转让底价 *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7-03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16 资产概述 标的位于宣恩县珠 (略) 44号,含土地使用权和4幢、8幢、9幢房产所有权,权证编号为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鄂(2024)宣恩县不动产权第*号、鄂(2024)宣恩县不动产权第*号和鄂(2024)宣恩县不动产权第*号,根据《宣恩县城乡规划区拟出让地块位置图》(图号:XEGT-2024-008)记载土地面积为8615.56平方米,不动产4幢、8幢、9幢三栋房产整体建筑面积为*.58平方米。标的所在地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宣恩县 - 宣恩县珠 (略) 44号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勘察,对标的现状和瑕疵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予以认可,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不得因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2、本标的含土地使用权和4幢、8幢、9幢房产所有权,标的评估总值为*.*元(含出让金),其中,土地评估价值为4885.*元,土地的挂牌价为人民币*元,土地位置及面积详见《宣恩县城乡规划区拟出让地块位置图》(图号:XEGT-2024-008);4幢、8幢、9幢房产评估价值为*.*元,挂牌价为人民币*万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整体转让。3、根据《宣恩县城乡规划区拟出让地块位置图》(图号:XEGT-2024-008)记载土地面积为8615.56平方米,不动产4幢、8幢、9幢三栋房产整体建筑面积为*.58平方米。转让标的涉及的面积最终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4、本标的权证上显示土地类型是划拨,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 (略) 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经将该土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商业用地,成交后由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手续所需时间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所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之前须自行审核是否具备并完全符合国家及恩施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标的无法办理过户而产生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6、转让标的目前尚未腾空,成交后具体移交时间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协商确定。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资产名称 宣恩县人民医院4幢、8幢、9幢房地产整体 地址 宣恩县珠 (略) 44号 房产证号 鄂(2024)宣恩县不动产权第*号、鄂(2024)宣恩县不动产权第*号和鄂(2024)宣恩县不动产权第*号 建筑面积 *.58(平方米)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7-03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 (略) 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转让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标的移交后的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交易应支付 (略) 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立勤 (略) 对本次资产出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编号为立勤资评报字[2024]第 035 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18日)和湖北珩业土地 (略) 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评估报告编号为(湖北)珩业(2024)(估)字第148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7月2日)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 50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经批准后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全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全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未竞得出、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宣 (略) - 资产评估情况
估值机构 湖北立勤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6-18 评估值(万元)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