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略) (略) 内部分生活垃圾厢房及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回收服务精制化提升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 (略) (略) 内部分生活垃圾厢房及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回收服务精制化提升项目(项目编号:TM-LXXB(略)),采购人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 (略) (略) 内部分生活垃圾厢房及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回收服务精制化提升项目,采购估算金额:44.(略)万元(不含税价)。
1.2 采购内容:
★1.2.1本项目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格型号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回收箱(含改造)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 | 套 |
2 | “沪尚回收”标识招牌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5 | 套 |
3 | 广告公示牌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83 | 套 |
4 | 太阳能灯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38 | 个 |
5 | 节能灯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92 | 个 |
6 | 洗手池+水枪(精品+专项)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9 | 套 |
7 | 洗手池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64 | 个 |
8 | 拖把池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9 | 个 |
9 | 除臭装置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9 | 台 |
10 | 灭虫灯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9 | 台 |
11 | 灭蚊剂+除臭剂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256 | 套 |
12 | 排风扇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9 | 台 |
13 | 吊扇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64 | 台 |
14 | 绿植花卉+花架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9 | 套 |
15 | 照片墙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19 | 套 |
16 | 海报、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标牌、电子显示屏等5种及以上宣传载体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5 | 套 |
17 | 精细化分类有害垃圾桶 |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2 | 台 |
注:本询比项目的设备督导安装、调试及验收由供应商负责,需提供所有设备的集成和安装服务,其费用应包括在响应总价之内。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合同生效后20日内将响应产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4.(略)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0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0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的以标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 (略) 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或响应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垃圾厢房设施类)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至少1份。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包括框架合同,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响应,可以不填报具体业绩,但须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认定通知或公告等,即视同满足资格要求。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3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 (略) (略) ”即“链捷招”(网址:http://**)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潜在供应商完成询比文件费用支付后,可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询比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附件: (略) 操作手册”。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350号1楼大堂。
5.2 如响应供应商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略) (略) (略) 350号1楼大堂),建议各响应供应商预留足够的时间,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响应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以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做好记录;若快递包装在现场监控下拆开后响应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电联告知响应供应商,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响应文件开启当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将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联系供应商进入线上响应文件开启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响应文件开启时会议系统接入的供应商的唯一账号。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响应文件开启会议。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 (略) (http://**)、中国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189号B4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编:(略)
联系人:曹玮、孙伟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caowei.*@*hinaccs.cn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2024年12月02日
查看附件:中通 (略) (略) - (略) 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