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环闽明招[2023]D008号的大田县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田发改审批[202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田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大田县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环闽 (略) 。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投资估算50216.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维护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大田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对大田县范围内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如下:项目规划土地整治面积共5622.88 亩,其中县级土地开发项目整治规模约4778.27 亩、矿区修复及耕地开发项目整治规模约298.39 亩、旧村复垦项目整治规模约546.22 亩。整治前地类主要为残次林地、未利用地、园地、闲置宅基地、废弃工矿用地等,项目实施后规划可新增耕地约4761.47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
2.3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50216.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约19680.08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工程类别:其他
2.4.2 招标类型:投资建设合作人招标。
2.4.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含综合技术服务、工程施工、采购、后期管护) 的总承包任务,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1)投融资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融资要求,利用其良好的资金状况及信用为招标人提供资金支持。
(2)综合技术服务范围:①选址评估、②前期测量(含高清影像)、③实施方案编制、④立项照片采集、⑤规划设计及概算编制、⑥施工放样、⑦竣工测量(含高清影像)、⑧耕地质量等别评定、⑨立项阶段报备、⑩施工阶段报备、?验收阶段报备、?竣工照片采集、?指标结算,规划设计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
(3)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包含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
(4)采购范围:标的范围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6)后期管护:后期管护期5年,包含种植管护与工程设施维护两部分,种植管护根据新增耕地类别种植水稻、水旱轮作,确保新增耕地数量不减少,新增耕地质量、类别、等别不降低,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保障农田水利及相关基础设施发挥正常功能功效,保证新增耕地稳定持续耕作。
(7)其他: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涉及本项目的供水、通信等建设申请及安装调试事宜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负责办理,工程总承包单位协助配合,涉及费用由发包人自行支付。
2.5 合作期限:2024-2027年四年内完成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4761.47亩(其中:2024年完成不少于1100亩、2025年完成不少于1200亩、2026年完成不少于1200亩、2027年完成不少于1261.47亩),后期管护期限为5年。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2.7质量要求:(1)投融资:项目投融资须满足项目建设要求;(2)选址评估:根据《 (略) 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自然资规〔2023〕1号),进行内页资料整合,外业现场核实,确定可整治地块;(3)前期测量(含高清影像):根据《 (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形测绘技术规定》,完成项目整治区比例尺1:1000地形测量、实测坡度和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摄影像,满足项目规划设计及立项报备的需求;(4)实施方案编制:根据《 (略) 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自然资规〔2023〕1号),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略) 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批准;(5)立项照片采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483号),利用统一外业核查软件逐地块实时定位拍摄立项后、动工前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并上传报备系统;(6)规划设计及概算编制:根据《 (略) 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自然资规〔2023〕1号),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概算,并通过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批复;(7)施工放样:包括平面放样和高程放样,将图纸上设计的工程设施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按设计要求,以一定的精度在实地标定出来,作为施工的依据。(8)竣工测量(含高清影像):根据《 (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形测绘技术规定》,完成项目各新增耕地地块竣工测量,包括平面测量、断面测量、平面控制系统的复核、实测坡度和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摄影像,按实际情况绘制竣工测量图,满足竣工复核、竣工验收和验收报备要求;(9)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略) 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与年度更新评价工作要点》、《 (略) 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技术手册》,编制项目竣工新增耕地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及相关图件;(10)立项阶段报备:根据《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7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483号),完成项目立项阶 (略) 级系统的报备;(11)施工阶段报备:根据《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7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483号),完成项目实施阶 (略) 级系统的报备;(12)验收阶段报备:根据《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入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7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483号),完成项目验收阶 (略) 级系统的报备以及指标入库;(13)竣工照片采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483号),利用统一外业核查软件逐地块实时定位拍摄竣工后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并上传报备系统;(14)指标结算: (略) 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务手册(2012年5月)、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329号),编制旧村复垦或矿山复垦项目指标结算报告及图册。(15)工程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6)采购: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17)后期管护(5年):后期管护包含种植管护与工程设施维护两部分,目的是确保新增耕地数量不减少,新增耕地类别、等别不降低,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撂荒,保障农田水利及相关基础设施发挥正常功能功效。种植管护应根据新增耕地类别种植水稻、水旱轮作,保证新增耕地稳定持续耕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2 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测绘资质: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测绘资质*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5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规划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应是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7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含),须由负责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月 03 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11月 08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转账形式②银行保 (略) 出具的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⑥其他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12 月 1 日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 (略)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号1幢 ,邮政编码: *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肖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玉山路15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1号
联系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联系电话:0598-*
委托书.jpg |
招标公告.pdf |
[E**]大田县均溪镇银山北路2号1幢.SMZF |
招标文件.doc |
可研--大田县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最新).pdf |
工程总承包合同大田县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docx |
项目合同大田县乡村振兴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及规模化经营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