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方 (略)
关于拍卖(方城县城 (略) 38号房产一处)的公告
河南省方 (略) 将于2024年4月12日10时至2024年4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方 (略) 工行融 (略) 上:http:// http://**.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方城县城 (略) 38号房产一处。
位于方城县城 (略) 38号房产一处(现权证号码:方*;地号01-35-302号、地号01-35-303号),该套房产建筑面积507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本次拍卖标的物涉及两块土地,其中地号为01-35-303号土地登记在第三人名下,且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涉及相关土地出让金。其余详见评估报告。
意向竞买人务必详细了解相关拍卖风险后谨慎参拍。
此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本院不对该套房产做出任何过户承诺,该套房型以实际为准,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亦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格:*元 起 拍 价:*元
保 证 金:*元 加价幅度:3000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 (略) 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拍金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内容和立 (略) ,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 (略) 或相关机构部门了解标的物的有关信息及程序办理。对拍卖标的物相关知识做了解咨询、看样,可拨打拍拍金服联系电话:*。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10点至10点30分。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本拍品一切已知或者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相应的后果。由于我国过户政策比较复杂,请各位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法院不对房产做任何过户承诺。
六、关于拍卖的特别提示1: 经过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价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15日以内拘留、*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决定。特别提示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3:本次拍卖房产现状为简装。
特别提示4: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朝向、户型等 (略) 调查、咨询物业或其它业主的结果,仅供参考,实际状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
特别提示5:竞买人须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包括成本价出售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共有产权房、保障型住房、集体土地房产,商办类房产)的相关法律政策,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如拍卖标的属政策性房屋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综合土地价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如拍卖标的属集体土地,受我国土地流转政策的限制,房产仅限于本集体组织成员竞买,竞买人请自行前往本地不动产管理部门了解并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法院只配合适格的竞买人办理后续手续,该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和其他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6:拍卖车辆类的标的物原罚单、交通罚单、停车费等一切拖欠费及所涉及的任何违法违章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定、承担。
特别提示7:参加股权拍卖的竞买人需事先向股权发行方的银行或企业咨询本标的物过户所需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房管局、土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财税局等)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注意事项:《依据河南省 (略) 关于不动产评估、拍卖、变卖相关问题的工作指引》第十一条之规定; 因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应在办理完毕相关标的物变更手续后凭相关税费凭 (略) 进行申请垫付费用结算。15日之内逾期不缴纳或因标的物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原因无法缴纳的,本院不予办理退税费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始拍卖前3个 (略) 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已经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参与本次拍卖需要注册融e购账户,拍卖缴纳保证金前如您是首次参与工 (略) ,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请您在标的物页面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提示首次参拍需要开设保证金账户。拍卖竞价前融 (略) 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七日内缴纳(到账为准),可通过银行付款。
缴纳方式:
银行付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方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方城支行,账号:*439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 (略) (略) 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工行融E购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工行融E购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 (略) 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工行融E购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热线:
工行融e购技术咨询:400-9195-588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电话:拍拍金服 *
法院监督 电话:0377-*
联系地址: (略) 方 (略) 中段方 (略)
河南省方 (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