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房山区青龙湖镇01街区
公示时间:2023-10-23
受理时间:2023-10-1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锅炉废气: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技术+21m高烟囱食堂废气:油烟净化设备废水:降温池、隔油池、化粪池、污水管道采取防渗措施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由供货厂家回收
公众参与情况:wu
联系人:马永璟
联系电话:010-*
环评单位名称:中材地质工 (略)
审批部门: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6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