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益,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经村级申报、乡镇初审、主管部门、财政局联合审核、集体评审后,确定了《 (略) 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现将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7日至 4月27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 (略) 民宗局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578-*)
(略)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项目计划
(略) 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