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等文件要求,我公司积极推进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我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向公众公示,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略) 菏泽分公司
法人代表:刘晓斌
联系地址: (略) 牡丹区皇镇办事处华润电力工业园
企业经营范围:本公司是一家处置一般固废(污泥)的单位,与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协同合作,采取污泥耦合发电焚烧 (略) 政污水厂污泥及工业企业一般固废污泥。现有含水率80%湿污泥生产线一条,含水率60%半干污泥生产线一条。环评批复年处理*吨污泥,目前处置能力*吨。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颗粒物;污染物主要产生方式:接卸、输送污泥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废气,未完全收集起来的废气通过厂房门窗扩散到外界;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996》
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污染物主要产生方式: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为无组织废气收集后送入锅炉焚烧和直接焚烧污泥产生,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为锅炉焚烧产生;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996》
2、废水
生产厂房因在电厂厂房内,属于“厂中厂”,无单独污水、雨水管道,清洁卫生的污水通过排污泵送至湿污泥储料仓,与污泥混合后送入锅炉焚烧。生活用水排污电 (略) ,电厂污水经废水零排放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3、固废
本单位产生少量危险废物,主要有: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漆桶;主要产生方式:主要为检维修设备产生,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漆桶为间歇性产生。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噪声
因本公司属于“厂中厂”,噪声监测由电厂按照环保要求每季度监测一次。
审核企业: (略) 菏泽分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
公示期: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