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9-09
寒 (略) 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 | |||
(略) 寒亭区寒亭区辖区内 | 1552 | ||
潍坊创融 (略) | 宋金超 | ||
8700 | 87 | ||
2025-09-30 | |||
新建 | |||
项目位于寒亭区辖区内,拟规划建设城乡公共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企事业单位驻地充电站40处,安装充电桩共776个,其中直流快充桩690个,慢充桩86个。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公用为主、专用为辅、城际快充为补充的充电设施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 |||
其他措施: 项目施工现场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和运输时产生的扬尘以及机械尾气的排放会对局部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这些影响也将消失,对环境影响较小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堆肥排放至农田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项目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弃土处置工作,弃土集中收集,回填于沿途坑洼修补 | |||
有环保措施: 工地设置隔音围挡,减少来自于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应严格按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实施施工期噪声防治计划,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小至最低,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的要求 | |||
有环保措施: 倡导文明施工,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等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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