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 〕 * 号)等中省市关于审改工作相关文件,为进 * 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 (略) 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 * 批)》(征询意见稿), (略) 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形 (略) (略) 。
联系地址: (略) 市桢州大街与香山路十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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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日至 * 日
附件:《 (略) 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 * 批)》(征询意见稿)
(略) (略)
* 日
《 (略) 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第 * 批)》(征询意见稿)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 〕 *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免于办理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清单(第 * 批)予以公布,属于下列范围的建设工程和建(构)筑物,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后,应当根 (略) (略) 建设。
* 、建设工程类
( * )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建筑结构的建筑工程,但拆除重建的除外。
( * )总图已有 (略) 。
( * ) (略) 改建的公厕、 (略) 等环卫设施工程。
( * )农用棚架、施工用房、施工围墙及其他不涉及土建施工的临时性用房。
( * ) (略) 为会议、展览等活动搭建的临时性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临时出入口。
( * )道路和桥梁维护整修工程或者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 * ) (略) 市交通管理设备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维修加固等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修改变更的市政工程。
( * )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且不涉及市政道路的管线工程。
( * )体育跑道、 (略) 和幼儿园在自身红线范围内建设不增加建筑面积的看台。
(十)堤岸的维修加固工程。
* 、建(构)筑物类
( * ) (略) (略) 门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园里,建设非经营性、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厕所、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和园林 (略) 市道路的建(构)筑物。
( * )绿化工程及不增加建筑面积、 (略) 市景观和他人物权的用于绿化种植的构筑物。
( * )在自身红线范围内,建设无基础、可移动或可拆卸的建(构)筑物。
( * )总图已有定位的围墙。
( * )用于安装无线电发射设施(塔、铁架、斜拉杆等)而建造的构筑物。
* 、设施类
( * ) (略) (亭)、自助快递柜、自助式公用电话亭、 * 小 (略) 、报刊亭、公共直饮水设施、充电桩、道闸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等。
( * )路灯、路标、路牌、垃圾回收箱、路边小品及灯光、旗杆等设施。
( * )无独立占地的电信设施、无线电发射设施、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
( * )为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竖向管道、幕墙清洁吊塔、空调等而建造的构筑物、支架。
( * )用于安装、 (略) 设施的地面箱柜及地下构筑物。
( * )用于安装灯光、旗杆、音像等设施的基座、建筑构件等。
( * ) (略) 门 (略) 市安全、交通管理的岗亭等公益性设施。
( * )地泵设备、起吊设备、加油设施等无建(构)筑物的设备。
(略) 门可根据“放管服”改革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免于办理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略) 动态更新维护。
本通知自正式发 (略) ,有效期 *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