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来安县农村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来安县农村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月7日下午15:00
(二)地点:来安县人防大厦920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 (略) 供水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定价原则,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准许收益及居民承受能力,拟提出以下方案:
农村自来水拟调整供水价格(单位:元/立方)
类 别 | 原水价 | 拟调整水价 |
居民用水 | 2.00-2.50 | 2.15 |
非居民用水 | 2.35 | |
(略) 确认的特困户和低保户用水 | 无 | 2.00 |
四、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规定,来安县发展改革委对来安县永阳 (略) 2023年度农村供水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
经审核,来安县永阳 (略) (略) 2023年农村供水总成本为2041.*元,单位售水成本为*/m3。
五、听证会参加名单
(一)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参加人14名,其中:消费者8名(8个乡镇各1名),经营者1名,政府相关部门( (略) 、县住房 (略) 、 (略) 、县市场 (略) 、 (略) )5名。
1.消费者参加人
周培俊(新安镇)、庄学飞(半塔镇)、谢国付(张山镇)、张健(舜山镇)、朱明忠(施官镇)、姜秀华(雷官镇)、薛峰(独山镇)、许成柱(杨郢乡)
2.经营者参加人
朱发国(来安永阳 (略) 董事长兼总经理)
3.政府部门
李 祥( (略) )
刘宗树( (略) )
李学源( (略) )
张 瑞(县市场 (略) )
李云楼( (略) )
(二)听证人
孙殿池(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作轶(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孙 刚(县发改委三级主任科员)
五、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我委专门设置征集意见和建议邮箱为:*@*q.com;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来安县农村自来水价格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