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0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10( * -52):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秆露天焚烧时有发生, * 年4月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数高达 * 余个,导致全省 PM2.5浓度同比上升10微克/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
三、整改措施
1.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增加秸 (略) 建设,除保护性耕作试点项目外,提高秸秆离田率。 * 年度,保护性耕作试点项 (略) 还田(禁止焚烧),其余 (略) 离田, * 年年底前完成,消除秸秆露天焚烧隐患。
2.开展以综合利用为重点包片督查,对秸秆离田不到位、收储不及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加大督查力度,压实各级党委、 (略) 门落实综合利用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并下发《 * 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鞍山市加强 * 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意见》等文件,召开县区工作会议,全面布署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建立秸秆台账,开展秸秆离、还田工作,全市秸秆产生面积 * . * 万亩,其中,计划离田面积 * . * 万亩,计划还田面积60.08万亩,截至 * (略) 完成。
2. (略) 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设立5个督导组对秸秆综合 (略) 包片巡查。
以上 (略) 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 (略) 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 年2月23日至 * 年3月1日
(略) 门:鞍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 (略)
电 话: ***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 *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