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污水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3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以牡行项目审批[2020]32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牡丹江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晟平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牡丹江污水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牡丹江污水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牡丹江污水处理厂现一、二期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工程建设规模20万m3/d,工程内容是对现有牡丹江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提升至一级A。项目总投资36854.97万元,其中应急抢险工程直接费6000万元(已实施),升级改造工程直接费22605.91万元,联合试运转费170.35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测量测绘、勘察、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
2.6质量标准: (略) 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22.97万元,其中:
①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80.21万元
②施工图预算审核费最高投标限价:82.97万元(不计取效益收费)
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费最高投标限价:92.09万元
④竣工结算审核费最高投标限价:67.89万元(另计取效益收费,费率为2%,为不可竞争费用不需计入本次投标报价)
⑤勘察测绘费最高投标限价99.81万元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采用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 监理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全过程造价咨询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1.3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2.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3.2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在本企业注册),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3.3造价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3.4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2年08月-2022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注: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相关证明。
3.4其他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除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1人外,其余人员并满足最低配备标准,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3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造价咨询机构人员除1名造价负责人外,最低配备4名专业造价人员。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造价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说明:投标人附以上查询截图页,应在查询截图页上附查询截图的日期。查询日期要求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日17时0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日9时00分。
7.3开标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东长安街70号)
8.定标方式
依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 (略)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江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晟平 (略)
地址: (略) 西安区西二条路396号( (略) 博物馆对面)
联系人:招标部
联系电话:0453-*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3-*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