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略) 延平区西城再生骨料资源化利用项目 | (略) 延平区炉下镇洋洧村 | (略) (略) | (略) (略) | 建设再生砂石骨料生产线1 条,计划年产再生砂石骨料 *吨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采取设置围墙、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机喷雾降尘;生活污水纳入周边村落或社区的污水排放系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时,应设置隔声屏障,严格按照施工期时间段限制,夜间不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处理后,由专车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理,所挖的土方全部由专车运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倾倒场所,运输过程加盖篷布;生活垃圾定点堆放于生活垃圾桶内,定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堆场通过“ (略) +喷雾降尘”的措施用于抑尘,成品仓库及生产车间通过“厂房密闭+喷雾降尘”措施用于抑尘,车辆进出 (略) 扬尘通过定期洒水的方式用于抑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磁选工序产的各类金属,细砂分离、细砂脱水、板框压滤、雨水沉淀池、污水罐、地面铲装产生的污泥,统一收集后分类暂存于成品仓库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 |
一、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