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引》文件有关规定,经蓝田瑶族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现将蓝田瑶族乡村庄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工程直接发包结果公告如下。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意见,请向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反映(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龙门县蓝田瑶 (略) 16号(蓝田社区旁)
联系电话:0752-*
工程名称:蓝田瑶族乡村庄农房风貌品质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小姐
金额:*.62元
承接单位: (略) (略)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9月18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20日
龙门县蓝田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