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 (略) 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山 (略) 年产2400吨乳化沥青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2025年1月3日。调试时间:2025年1月4日~2025年4月3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 (略)
建设地点: (略) 洪洞县赵城镇侯村南侧
联系人: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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