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略) (略) 2024年度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的
澄清公告
因公告文件部分采购需求参数有误,现对“ (略) (略) 2024年度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相关条款进行如下澄清:采购需求中“挂肩警示灯”第6项工作时间参数,由“电池充满后,单边闪烁≥20h,双边闪烁≥20h”修改为“闪烁状态时间≥10小时”。
除以上澄清事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略) (略) 自行采购项目,相关采购政 (略) 内控制度。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