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义务森林消防队及社会应急救援队队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 (略) 婺城区应急管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婺城区义务森林消防队及社会应急救援队队员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根据《 (略) 森林消防条例》“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组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扑救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关于积极推进应急救援力量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浙银保监发〔2020〕180号)“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为应急救援力量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的要求,需采购婺城区义务森林消防队及社会应急救援队队员意外伤害保险。
(二)采购内容
1、项目险种:团体意外险。
2、参保对象:婺城区义务森林消防队396人、社会应急救援队队员79人、机动人员8人,合计483人。
(三)招标要求
1、保障内容:意外伤害身故保障保额不低于50万;意外残疾保障保额不低于5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额不低于5万;住院补贴保额不低于80元/天,理赔天数不低于180天;不允许额外设定免赔条款。
2、特别约定:(1)保险合同期间内,发生人员变 (略) 告知并办理相应的人员变更手续,保险条款仅对投保清单内人员生效,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保险公司可不承担保险责任;(2)对于在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期间发生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事故,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除此之外的事故,保险人最高给予金额为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50%;(3)8名机动人员仅限于在参加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期间发生的保险责任事故,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服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资质认证和相关保险承保能力。
(四)询价规则
1、报价时间及要求:询价响应文件纸质材料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9月6日(周三)15时送至婺城区应急管理局1309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不符合条件的作废标处理。
2、询价响应文件包含:(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涵盖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3)报价单(见附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最高限价:500元/人。
4、成交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有效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同时出现多家最低合格报价供应商的,将选择额外增加保额总和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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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略) 婺城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79-*
传真: 0579-*
地址: (略) 婺城区宾虹西路22558号
3、监督机构名称: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纪工委
联系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 0579-*
传真: /
地址: (略) 婺城区宾虹西路22558号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