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吴堡县公安局“智慧防控”体系暨“雪亮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吴政审批发〔2024〕1号
县公安局:
你局报来《关于吴堡县公安局“智慧防控”体系暨“雪亮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申请及有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招标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包括工程前端部分、网络传输部分、基础应用支撑部分、后端服务存储部分、安全运维及机房装修工程等“智慧防控”体系暨“雪亮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全部内容。投资经评审核定为*元.设两个施工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元;施工二标段*元。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 (略) 承担。
四、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日期不得少于5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
施工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来确定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
由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奇数,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九、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按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监督。
本批复从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此复。
吴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