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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安集海镇安集海村群众出行条件提升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AZC-2024-05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
一、招标条件
(略) 安集海镇安集海村群众出行条件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援疆资金 300 万元,招 (略) 安集海镇人民政府。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挖除 (略) 面,破损水 (略) 面修复 6845 平方米,新建 20cmC30 水泥
(略) 面,利用原天然砂砾垫层;修复人行道 2844 平方米,挖除原有人行道结构层
24cm,面层铺设 6cm 花砖铺砌;标线 1000m2,热熔涂料;新建人行道 1852 平方米,面层
6cm 花砖铺砌; (略) 缘石 400m,50cm×10cm×20cm,材质为混凝土; (略) 缘石
1300m,50cm×10cm×20cm,材质为混凝土;购置成品座椅 16 套、垃圾桶 16 套。全套施工
图纸包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安集海镇安集海村群众出行条件提升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安集海镇安集海村群众出行条件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资质等级及范围: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并在
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开标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
标报名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不允许变更,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
法记录承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3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通过邮箱发送。投标人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
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有效的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
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 *@*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
发送,资料不全,扫描件不清晰,不予受理,开标时将报名资料加盖鲜章的纸质版一式*份
携带至开标现场。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12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鸿安智诚 (略) ( (略) 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一
期 S2 栋 802 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予
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12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鸿安智诚 (略) ( (略) 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一
期 S2 栋 802 室)
七、其他
1.领取时间:2024 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8 月 13 日 19 时 30 分
2.领取地点:通过邮箱发送。
3.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注册资格证书、有效的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
发送至 *@*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资料不全,
扫描件不清晰,不予受理,开标时将报名资料加盖鲜章的纸质版一式*份携带至开标现场。
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安集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安集海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韩峰
电 话:09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安智诚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一期 S2 栋 802 室
联 系 人: 李欣、白云昭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