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ZX
二、项目名称:藤县同心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及下辖9个村生活垃圾清运购买社会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略) (略) | (略) (略) 68号B1幢负一层5-1号车库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藤县同心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及下辖9个村生活垃圾清运购买社会化服务 | 藤县同心镇镇区环卫清扫保洁及下辖9个村生活垃圾清运购买社会化服务 | 负责承包同心镇2024-2026年镇区范 (略) 面及开发区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和下辖9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清运,运送至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并将压缩处理后的垃圾转运至富吉填埋场。 | 合格 | 采用试运营方式,试运营期三个月,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三年(含试运营)。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仕明,刘志林,石北征(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服务价格, (略) 场调节价,由成交服务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藤县同心镇人民政府
地 址:藤县同心镇同心街1号
联系方式:0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藤县藤 (略) 70号五楼A套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宇亮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