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5日10时3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湖南 (略) 醴 (略) 项目总承包部十四施工分部水稳碎石材料采购已由湖南 (略)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水稳碎石材料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
2.1 建设地点: (略) 湘潭县射埠镇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采购范围:项目合同段起点桩号为K56+850,终点桩号为K72+900,路线全长16.050km,对应醴 (略) TJ06合同段施工全范围。 (略) 线 (略) 天元区、湘潭县两个行政区,其中在天元区范围约1km,在湘潭县范围内约15km(谭家山镇10km、射埠镇5km)。
主要工程量:厚20cm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m2。厚20cm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m2。厚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m2。厚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m2。厚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上面层*m2。随着工程施工的逐步展开,为保证正常施工生产需要,需对水稳碎石材料进行公开采购。
本次水稳碎石材料采购工程共分为 4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 设备(材料)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计划开始 交货日期 | 供货周期 | 拟定含税上限单价 (元) | 拟定含税上限总价(元)(含3%税) | 备注 |
标段 1 | 水稳碎石 | 0-26mm | 吨 | * | 指定合同段内 | 2024年4月中旬 | 12个月 | 56.65 | *.00 | 钢渣 |
标段 2 | 水稳碎石 | 石粉 | 吨 | * | 指定合同段内 | 2024年4月中旬 | 12个月 | 63.86 | *.00 | |
标段 3 | 水稳碎石 | 0-26mm | 吨 | * | 指定合同段内 | 2024年4月中旬 | 12个月 | 64.89 | *.00 | |
标段 4 | 水稳碎石 | 石粉 | 吨 | * | 指定合同段内 | 2024年4月中旬 | 12个月 | 61.80 | *.00 | |
水稳碎石 | 4.75mm-26mm | 吨 | * | 指定合同段内 | 2024年4月中旬 | 12个月 | 72.10 | *.00 | ||
合 计 | * | *.00 |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响应人应为材料的制造商或有授权资格的材料代理商,若响应人为材料代理商,需提供材料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合法授权书。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
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标段:近 3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的新建、改扩 (略) 砂碎石材料供货业绩或近3年累计承担合同总额不低于*的新建、改扩 (略) 砂碎石材料供货业绩。
2标段:近 3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的新建、改扩 (略) 砂碎石材料供货业绩或近3年累计承担合同总额不低于*的新建、改扩 (略) 砂碎石材料供货业绩。
3标段:近 3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的新建、改扩 (略) 砂碎石材料供货业绩或近3年累计承担合同总额不低于*的新建、改扩 (略) 砂碎石材料供货业绩。
4标段:近 3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的新建、改扩 (略) 砂碎石材料供货业绩或近3年累计承担合同总额不低于*的新建、改扩 (略) 砂碎石材料供货业绩。
响应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承诺函。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3.4 每个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允许中 1 个标。被湖南 (略) (略) (略) 评为D级的响应人,在信用等级适用期内不允许其参与报名。对响应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 (略) (略) (略) 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6 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7 采购人不接受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8 其他: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 (略) 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湖南省数字 (略) 办理单位CA数字证书。各供应商如办理了法人个人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采用个人数字证书签章;如未办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可采用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湖南CA统一客服热线:*,湖南CA企业QQ:*,湖南CA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端搜索“湖南省数字 (略) ”,具体 (略) 帮助中心 (略) 数字证书 办理指南)。
4.2 办理完成CA数字认证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注册并登录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4.3 响应人应 (略) 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踏勘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9:00(暂定)。
踏勘集中地点: (略) (略) 铺镇醴娄高速十四施工分部(原地税局),现场踏勘联系人汤先生,联系方式*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5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略) (略) 铺镇醴娄高速十四施工分部(原地税局,联系人汤先生*),并将签字盖章后扫描形成的PDF电子版文件压缩加密(注意是文件压缩时加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q.com,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电子邮件名称按“采购项目名称+响应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格式编写,密码于开标现场告知采购人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发送电子邮件告知采购人。逾期递交、未递交至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纸质版和邮箱上传有一处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送达即予认可)。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将在醴娄高速十四施工分部项目部组织线下开标,请各响应人准时参加。
5.3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第1标段*元;第2标段*元;第3标段*元;第4标段*元
(1)响应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响应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响应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标段:湖南 (略) 醴 (略) 项目总承包部十四施工分部水稳碎石材料采购项目
户 名:湖南 (略) 醴 (略) 项目总承包部十四施工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响应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采购人允许响应人将响应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如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后(封套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人名称),采用邮寄方式最晚于开标之日前一日下午17:00前交 (略) 签收(以签收时间为准,不含节假日),邮寄地址: (略) 芙 (略) (略) (略) 办公楼14楼刘先生收(联系电话 0731-*)。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 (略) (略) 官网、 (略) 、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 (略)
地 址: (略) 芙 (略) 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异议受理部门:湖南 (略) 工程质安部
地 址: (略) 芙 (略) 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31-*
电子邮件:*@*q.com
监督部门:湖南 (略) 党群综合部
地 址: (略) 芙 (略) 12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谭女士
电 话:0731-*(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答疑)
电子邮件:*@*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