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对"铁岭 (略) 扩建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本项目位于 (略) 铁岭县凡河镇红光村,E 123°45′50.454″,N 42°12′44.407″,是以研发生产、销售饲料为主的现代化饲料企业。占地面积7800㎡,主要从事饲料生产及销售工作。由于饲料产业发展前景良好,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生产质量,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占地范围内建设一个办公楼和1个3t/h生物质蒸汽锅炉房(用于饲料成粒),年工作时长由原来的年工作330天改成年工作300天,日工作时长由8小时工作制改为两班倒16小时工作制,项目建成后饲料年产量由5.(略)吨增加至(略)吨。。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8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 2024年12月18日—2025年3月17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铁岭 (略)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