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本机关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 (略) ( (略) -滨海东大道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0〕 (略) ),对原公告补充公告如下:
原公告第一条第(三)款“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 *** 平方米,仍为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农用地 *** 平方米,建设用地8637平方米”调整为“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 *** 平方米,仍为村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农用地 *** 平方米,建设用地8075平方米”。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7月19日起五个工作日。原公告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