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汉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汉区巩固衔接办发〔2021〕3号)及陕西省银保监局等4部门《转发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陕银保监发〔2021〕5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金融机构统计汇总,乡村振兴局系统对比甄别,区级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审核贴息。经与国家乡村振兴局防返贫信息监测金融扶贫业务协同子系统逐一比对,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全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2022年三季度,金融承办机构共上报脱贫人口小额贷款979户,贷款余额*.81元,贴息金额*.84元(结息日截至2022年9月20日)。其中:区农村信用联社上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965户贷款余额*.81元,贴息金额*.64元。邮储银行汉台区支行上报14户贷款余额*元,贴息金额*。经审核,刘晓平等979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符合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条件。现拟对刘晓平等979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全额贴息,应贴专项资金*.84元。
监督电话:*??0916-*
附件:
(略) 汉台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