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综〔2024〕13号批复, (略) 拟通过询价方式补充采购广告制作物料。 1.招标项目内容:汽车东站广告制作物料补充采购 2.招标控制价:1.(略)元 3.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件,本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受邀商家 尤溪县元展装潢部 尤溪县众升广告经营部 尤溪县诚和广告经营部 5.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按询价单内要求完整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漏填或空缺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单见附件。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以上材料以纸质形式提交并封装, (略) 加盖公章,材料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 6.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0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略) 办公室(尤溪县梅仙镇通演村93号),逾期提交或投标文件未封装视为废标。 7.评标方法 (1)采用最低投标价评标法; (2)在满足招标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以总报价最低者中标为原则;报价相同的,由招标方摸球决定中标方。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或最高限价的视为废标;供应商在报价表中漏报或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0日15:00。 9.开标地点: (略) 四楼会议室。 10.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