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舍维修项目(一标段)合同
(GF— * ) 编号:JTJ *** -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略) (略) 制定
(略) (略)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 (略) 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略) 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略) (略) 、 (略) (略) 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 (略) 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 (略) 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 (略) 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 (略) 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 (略) 细化、完善、补充、 (略) 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 (略) 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目 录
(略) 分合同协议书……..............……………………......................…...1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CF- *** )............................................................................6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7
1. 一般约定..................................................................................7
2. 发包人.......................................................................... ..........11
3. 承包人.....................................................................................12
5. 工程质量................................................................................16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7
7. 工期和进度...........................................................................17
8. 材料与设备...........................................................................19
9. 试验与检验...........................................................................20
10. 变更.....................................................................................20
11. 价格调整..............................................................................22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23
13.验收和工程试车...................................................................26
14.竣工结算...............................................................................27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8
16.违约.......................................................................................29
17.不可抗力...............................................................................31
18.保险.......................................................................................32
20.争议解决...............................................................................32
(略) 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略) 市 (略) (略)
承包人(全称): (略) 市沙子口第二建筑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015年 (略) 舍维修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15年 (略) 舍维修项目(一标段)。
2.工程地点: (略) 市 (略) 区第一中学内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程内容: (略) 一中地沟供暖管道更换安装。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略) 工程内容,包工包料,见附件12。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2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2月1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实际开工日期与前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按实际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 * 万零 * 佰零 * 元 * 角 * 分。
(¥ *** .41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王理贵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 (略) 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略)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 (略)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略) 区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5年12月 10 日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四份,副本六份,发包人执 六份,承包人执四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略) 区仙霞岭路18号 地 址: (略) 区沙子口 (略) 东村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李方进 法定代表人:王理洪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63.com
(略) :建 (略) (略) : (略) (略)
账 号: *** 账 号: ***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青 (略) 有限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建甲级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63.com ;
通信地址: (略) 市 (略) 区北园路七号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略) 科 (略) ;
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甲级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 (略) (略) 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 (略) 省、青 (略) 相关法律、法规、在 (略) 期间政府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清单消耗量定额》、《招投标管理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略) 分。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5天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两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图纸、特殊图集等。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7日内提供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套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电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七日内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 开工前5日内按 (略) 实际需要提供。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本 (略) 所在地;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王文革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 (略) 所在地;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刘思源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 (略) 所在地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刘涛 。
1.10 交通运输
(略) 的权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略) (略) 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视具 (略) 已有 (略) 协商。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 (略) 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为实现合同目的复制和使用,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能用于合同外或第三方 。
1.11.2 关于承包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王文革 ;
身份证号: ;
职 务: 副校长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略) 市 (略) 区仙霞岭路8号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 (略) 的工程管理全面负责。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竣工图、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等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一套原件 复印件三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完工后30天内提交。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
(6) (略) 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 名: 王理贵 ;
身份证号: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二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 ***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鲁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63.com ;
通信地址: (略) 市 (略) 区沙子口 (略) 东村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 (略) 的工程管理全面负责。
关于项目经理每 (略) 的时间要求: 每月不少于22天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发包人无关。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3.2.5 将通用条款修改为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 (略) 其某项工作职责,该下属人 (略) 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略) 约定。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要求: (略) 约定;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略) 约定;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 (略) 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发包人向承包人 (略) 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本工程承包人自开标之日起五天内,将履约担保金(中标价的10 %)已转 (略) 汇票的方式转到发包人专用账号;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承包人自动放弃。
履约保证金:(大写) * 万 * 仟元整
(小写)49000元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根据 (略)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全权代表发包人负责工程各项管 (略) 合同,审核、确认与工程经济、技术、质量相关的文件、报价、签证等。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根据 (略)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展风 ;
职 务: 总监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qdjl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63.com;
通信地址: (略) 市 (略) 区北园路七号;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执行监理合同。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 (略) 确定:
(1) 现场施工工程量 ;
(2)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影响合同价款、工期调整 ;
(3) 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略) 在 (略) (略) 门有特殊要求的,按 (略) ,满足安全文明安全施工达标工地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工程开工前由甲方全额拨付至乙方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技术措施;③ (略) 临时用电方案;④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通用条款有要求的)。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最迟不超过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应于7天内给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同意 。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应于7天内给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同意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提交进度计划后7日内提交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应在正式开工前7日内完成,逾期应承担给承包人造成工期、经济等的损失。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应在正式开工前7天内完成,因此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自负。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最迟为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内提供 。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③ (略) 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生后七天内申请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总工期以合同为准, (略) 以中标价万分之一/天的罚款。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执行相关规定。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连续强降雨、雪3天以上,如持续降雨超过24小时且雨量超过100mm以上等 ;
(2) 40℃以上或低于-10℃以下并持续3天以上天气等 ;
(3) 大风8级以上等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6 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的生产、运输费、安装、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9. 试验与检验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工程要求配置。
(略) 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0. 变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招标文件第六条规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照招标 (略) ,没 (略) 通用条款。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略) 协商。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略) 的暂估价项目
(略) 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执行招标文件规定。 (略) 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 (略) 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 (略) 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略) 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 (略) 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照 (略) ,招标文件没 (略) 通用条款。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 (略) ,招标文件没 (略) 通用条款。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照 (略) ,招标文件没 (略) 通用条款。
3、其他价格方式:/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支付合同价款的40% 。
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业务中标通知书签发、签订合同、 (略) 、项目开工后(以开工报告和 (略) 舍维修项目资金申请为准)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略) 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施工业务中标通知书签发、签订合同、 (略) 、项目开工后(以开工报告和2015年高校职校、 (略) 、幼儿园修缮项目资金申请为准)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 (略) 门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值的95%,按审定额5%作为质保金,项目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满2年无息付清质保金。
2、造价调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略) 建筑工人工资按月结算、按月支付制度,工人工资支付比例为工资结算额的100%( (略) 崂建【2008】63号文件)。
3、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不得挪做它用,必须专款专用。招标单位有权跟踪监督其资金流向, (略) * 拨付的资金要及时到位,若无故拖欠,引起工人上访的,发包人有权扣押, (略) 理结果后发放。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应付款项为基数,按 (略)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向监理提出申请,由校方组织监理、设计、 (略) 初验,初验合格后(校方三人签字),由校方报发包人,发包人联系代理单位抽取专家组织最终验收。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自应接收之日起承担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各项费用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执行通用条款相应约定。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略)
13.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自完成工程移交之日起2日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竣工付 (略) 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三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质保期:二年, (略) (略) 业标准对工程本身有更 (略) 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 (略) 保修,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 (略) 保修,按 (略) 审核后的工程造价的5% 留作质量保证金。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保质期两年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项目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满2年,(一个月内)按审定额5%无息付清质保金。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执行通用条款相应约定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工程不合格、工期延误2) (略) 或条件延误3)设计图纸问题4)资料漏、错5)监理人和发包人代表的指令错误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相应条款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相应约定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相应约定。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相应约定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相应约定。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相应约定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延误、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不全、不及时、 (略) 、不给予或不配合管理等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相应约定。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相应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略) 协商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利物资条件,或人为障碍如政府干预、不颁发许可证、罢工、 (略) 情剧烈波动、政府禁令、禁运、通知等。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相应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 (略) 申请仲裁;
(2)向 (略) 在地 (略) 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 形式 | 层数 | 生产 能力 | 设备安 装内容 | 合同价格 (元) | 开工 日期 | 竣工 日期 |
(略) 舍维修项目(一标段) | 本工程为 (略) 一中地沟供暖管道更换安装等相关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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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 * 日 | * 日 |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 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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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略) 市 (略) (略)
承包人(全称): (略) 市沙子口 (略)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略) 舍维修项目(一标段)(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略) 工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 年;
3.装修工程为 *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本工程其他项目保修期为 * 年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 (略) (略) 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金额不足的,承包方需补足差额。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略)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略) 管理,质保期满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略) 仙霞岭路18号 地 址: (略) 市 (略) 区沙子口 (略) 东村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李方进 法定代表人: 王理洪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63.com
(略) :建 (略) (略) : (略) (略)
账 号: *** 账 号: ***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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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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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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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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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王理贵 | 项目经理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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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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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王振全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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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王理春 | 质量负责人 | 助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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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董田 | 材料员 | 助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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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 | 蔡培知 | 施工员 | 助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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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曲立聪 | 安全负责人 | 助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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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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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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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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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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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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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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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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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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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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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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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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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略) 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略) 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 (略) 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略) 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 (略) 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发包人按主 (略) 了 (略) 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 (略) (略) 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 (略) 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 (略) 约定, (略) (略) 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 (略) 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 (略) 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略) 申请仲裁;
(2)向 (略) 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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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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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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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应完成以下工程内容:
□1、土石方工程:□土石方□基坑支护: / ;
□2、地基与基础工程: / ;
□3、主体工程: / ;
□4、电气工程: / ;
□5、给排水工程: / ;
□6、采暖供热工程: / ;
□7、通风空调工程: / ;
□8、楼地面工程: / ;
□9、内墙装饰工程: / ;
□10、外墙装饰工程: / ;
□11、防水工程: / ;
□12、门窗工程: / ;
□13、消防工程: / ;
□14、 (略) 工程:/ ;
□15、室外环境工程:/ ;
□16、玻璃幕墙工程:/ ;
□17、网架工程:/ ;
□18、装饰装修工程: / ;
□19、设备安装工程: / ;
□20、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 ;
√21、修缮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2、其他: 详见工程量清单 。
发包人将本工程中本合同承包范围之外的 /
(略) 发包,承包人向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