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选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项目受理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 (略) 临床检验中心选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19日-2024年02月01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10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 (略) 临床检验中心选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 |
环评报告书(表) | 公示版- (略) 临床检验中心选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
建设地点 | (略) 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略) 临床检验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大 (略) |
受理日期 | 2024-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