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大昌房车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电 话:0561-*
项目名称:大昌房车制造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大昌改装 (略)
建设地点: (略) 烈山区烈山镇新蔡经济开发区闸河西岸、 (略) 南1号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大昌改装 (略) 投资*万元,在烈山区国购汽车产业园、烈山区经济开发区新蔡工业园建设房车销售展厅及房车制造改装维护、车用厢板材料、房车锂离子电池生产线三条。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仅对安徽大昌改装 (略) 在烈山区经济开发区新蔡工业园的车用厢板材料生产线进行评价。本项目租赁烈山区经济开发区新蔡工业园 (略) 现有一栋厂房约1600平方米,生产车用厢板材料,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车用厢板材料*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 (略) 烈山区新蔡工业园 (略) 现有厂房,目前厂房、供水、供电、排水、道路等基础工程已经全部建成。施工期的主要工作是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垃圾等 (略) 处理,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房化粪池预处理,设备安装、调试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胶有机废气、热压有机废气。
涂胶热压有机废气:
本项目涂胶、热压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项目设置1台涂胶机、1台热压机,涂胶、热压有机废气由2个集气罩收集后共用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废水
本项目废水无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汇入厂区总排口后经园 (略) 进入淮 (略) 。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涂胶、热压机、雕刻机、风机等,经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加热油/液压油、废加热油/液压油/机油桶、废粘胶剂桶、废活性炭、含油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