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受中江县普兴镇龙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拟对2023年中江县普兴镇龙门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成农交德采挂(2023)ZJ-026号
二、招标项目:2023年中江县普兴镇龙门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招标项目简介:
中江县普兴镇龙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拟采购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设备一批,本项目为一个包。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农交所德阳所中江服务中心现场(中江县凯江镇一环东路618号政务中心2号楼3楼)现场发售或网络发售。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若有)、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标书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
(2)网络获取:经办人员应当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待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后可进行转账。原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注:①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完成以转账到账时间为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供应商或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未转账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交资料包括: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若有)、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 (略) 公章、购买标书登记表(见附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14:0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略) 中江县凯江镇东江右路三段166号南滨国际10号楼6楼3号
九、本投标邀请在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官网(http://**)和中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江县普兴镇龙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中江县普兴镇龙门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邓成文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项目咨询地址:成都农交所德阳所中江服务中心(中江县凯江镇一环东路618号政务中心2号楼3楼)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3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采购最高限价:3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3 |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4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4.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4.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解释 | 5.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5款)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即: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6 | 强制认证产品(实质性要求) | 如本项目有涉及CCC认证产品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投标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
7 | 优先采购的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 | 7.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7.2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7.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以符合性不通过处理(实质性要求)。 7.4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7.5投标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8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实质性要求) |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
9 | 评标情况公告 | 评审结果将在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官网和中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 |
10 | 投标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1 |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2 |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原件*份)。 |
14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公告在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官网和中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疫情防控期间,可选择邮寄等非现场方式)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农交所德阳所中江服务中心(中江县凯江镇一环东路618号政务中心2号楼3楼) |
1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和《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
16 | 承诺提醒 | 关于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相关资格或实质性要求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特别说明:如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二、总 则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5D全息投影系统。
1.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1.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 (略) 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
三、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构成
2.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官网和中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四、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4.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6.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7.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两部分:
8.1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8.2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8.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8.2 .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8.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业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8.2.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8.2.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9.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9.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9.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0.2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实质性要求),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或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编制的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中应当包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内容(实质性要求)。
10.3单独提供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1份,并清楚地标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实质性要求)
10.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0.5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0.6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1.1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1.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
11.3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12.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3.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销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13.4 投标人不足3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档。
五、开标和中标14.开标
14.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14.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14.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4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5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14.6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5.开标程序
15.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
(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6.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7.中标通知书
1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1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8.签订合同
1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一致。
1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2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七、投标纪律要求2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22.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投标无效。
2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四、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
正/副 本
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年月日
一、相关证明文件格式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正反两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
本授权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资格性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我方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我方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此条针对资格要求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提供该承诺)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四、具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八、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九、第五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封面
正/副本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年月日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六、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单价 (万元) | 投标总价 (万元) | 交货 时间 |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 备注 |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2. “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备注 |
大写: |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注:1. 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此表格中需要填写的若无涉及可不填写此项或“/”。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二、注:1. 投标人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二、项目清单及要求列入此表,并在本表后提供第六章和第七章中与技术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若涉及)。
2.按照招标项目第六章二、项目清单及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九、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作为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投标人,郑重承诺:
1.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合格的投标人、投标费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投标货币、知识产权、招标报价要求(报价部分)、投标有效期、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单位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五、投标文件中 (略) 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投标产品有属于CCC认证范围而我单位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的,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并保证投标时CCC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
七、我单位和投标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
八、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 ;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 。(若存在则如实填写,若不存在则填“/”或“无”)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1.本章资格要求第(5款)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即: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A、可提供2022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2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及利润情况);C、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 (略) 章程。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4.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②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③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如招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3.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供应商不需要对本条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材料)
注意:
1.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 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中江县普兴镇龙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拟采购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设备一批,本项目为一个包。
三、项目清单及要求
序号 | 名 称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自来水安装 | 1、商用自来水水表1支; 2、φ32水管80米; 3、φ32闸阀1个; | 项 | 1 | 包含开户费 | |
2 | 电路改造 | 1、配电柜1个0.8米*1米(含空开、漏保); 2、4*35国标电缆60米; 3、室内电路改造96㎡; | 项 | 1 | |
3 | 天然气安装 | 1、6立方天然气表1个; 2、铝塑管20米; 3、φ25天然气管60米; 4、φ25燃气调压器1个; | 项 | 1 | 包含开户费 |
4 | 厨房改造 | 一、房顶改造206㎡; 1、水泥瓦2781片; 2、龙脊200个; 3、大翘:6个; 4、檩子:(4.5米*105根直径12cm); 5、大檩条:722米(规格3*5); 6、小檩条:722米(规格2*3); 7、爪子:120颗; 8、钉子:120斤; 9、封檐板:62米; 10、滴水:220个; 二、室内改造 1、墙面:刮白、抹灰:320㎡; 2、室内吊顶:铝扣板:160㎡; 3、室内地坪:混凝土160㎡*0.08m*; | 项 | 1 | |
5 | 空调 | 参数: 1、类型:壁挂式; 2、规格:1.5匹; 3、适用面积:15-22㎡; 4、能效等级:一级能效; 5、冷暖类型:冷暖; 6、操控方式:键控/遥控; 7、电压/频率:220V/50Hz; 8、标准工况:制热输入功率≤4.5KW;制冷输入功率≤4.3KW;配电功率≤8KW; | 个 | 3 | |
6 | 风管机 | 参数: 1、类型:风管机; 2、规格:5匹; 3、适用面积:60--80㎡; 4、能效等级:≥三级能效; 5、冷暖类型:冷暖; 6、操控方式:线控式 7、电压/频率:380V/50Hz; 8、标准工况:制热输入功率≤4.5KW;制冷输入功率≤4.3KW;配电功率≤8KW | 个 | 5 | |
7 | 5D全息投影系统 | 一、墙面设备: 1、激光工程投影亮度≥5300流明、分辨率:1920*1080、对比度*:1、投射比:0.49:1、DLP激光投影仪,光源寿命≥25000小时、整机质保3年! 2、硬件融合器:全硬件融合,无需再使用电脑,稳定性极强。 3、边缘融合V4.0:1、单通道融合处理系统,最高支持3840*2160 ,分辨率向下兼容,融合处理器 自带播放系统; 4、自定义融合背景图,几何校正; 5、全息多媒体智能系统:同步播放系统支持多屏同步播放;全息辅助系统; 6、音响系统:左右主扩扬声器,12"无源二分频扬声器,后导相低频增强设计,功率:≥450W,尺寸(mm):≥360×390×600(HxWxD)。 7、功放 : 频率响应:20Hz-20KHz,+0/-1dB,总谐波失真:<0.5%,20Hz-20kHz,互调失真:≤0.35%,输入灵敏度:0.775V,转换速率:15V/us,电压增益 :39dB,信噪比:>100dB,阻尼系数:>250,尺寸:≥480*85*370mm 8、5.1卡拉OK前级效果器,采用96K 24Bit采样处理,采用高性能24Bit AD/DA转换器。 9、话筒:技术规格:工作频率:690-740、740-800、800-850MHz综合信噪比:100dB;10.7MHz天线接入:BNC/50Ω;灵度:12dBuV(80dB S/N)灵敏度调节范围:12-32dBuV杂散抑制:≥75dB,输出功率:高功率30mW;低功率3mW杂散抑制:-60dB 10、电源管理器:8路可控通用型磷铜电源插座;每路带断电开关; 二、T台设备 1、激光工程投影亮度≥3800流明、分辨率:1024*768、对比度50000:1、投射比:0.46:1、正常模式:≥25000小时,正常模式:260W。 2、硬件融合器:全硬件融合,无需再使用电脑; 3、边缘融合V4.0:1、单通道融合处理系统,最高支持3840*2160 ,分辨率向下兼容,融合处理器自带播放系统, 4、自定义融合背景图,几何校正。 三、中控系统 1、串口分配器; 2、网络继电器; 3、中控编程软件及编程中控编程软件的开发; 4、交换机,路由器。 | 套 | 1 | |
圆桌 | 1、桌面直径1.38—1.42m;40方桌架管壁1.0;桌面:优质广告布,高密度多层板 | 张 | 30 |
| |
9 | 椅子 | 1、椅子管壁0.8cm ;坐垫:普通红格布? 海绵? 刨花板 | 张 | 330 |
|
10 | 圆桌 | 1、直径1.6m木带支架圆桌 | 张 | 3 |
★三、技术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与规范,同时也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1.分阶段付款
(1)合同签订生效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7%;
(3)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3%。
2.投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逾期提交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人须在30日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将所采购的全部货物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完成全部安装调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江县普兴镇龙门村)。
(三)包装和运输:
1.包装: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或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应符合环保要求,设备包装应坚固完好,能抗御运输、储存和装卸过程中正常冲击,振动和挤压,并便于装卸和搬运。设备包装前检查包装材料的材质、规格和包装结构与所装产品的规格和重量相适应。组件包装时安全,防止撞击,包装表面应清洁。组件排放整齐,不可有高低不平。外包装箱表面不应该有突出的锁扣等装置,以避免箱体移位时发生拉挂等现象,影响箱体安全。
2.运输:装运设备的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污染物。敞车运输时,必须用防雨布盖好,以保证设备不被雨(雪)浸入。设备中转时,应堆放在库房内。短暂露天堆放时,必须用防雨布盖好,产品在装卸时,应采用合适的装卸方式,严防将包装箱(件)损坏,包装箱应注意谨慎堆放,防止产品碰伤。装载时,集装箱与包装箱之间、包装箱之间应用防震减压的填充物填实,不得留有空隙。防止在运输途中造成货物之间互相碰撞、摩擦,避免发生箱体移位。避免货物在运载工具上的堆码不当,使底层货物承载过重,造成包装破损,甚至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变形,损坏。在运输过程中避免接触腐蚀性物质。
★五、质量要求:
1.中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人负担。
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中标人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六、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
(1) 货物提交验收申请后3日内组织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2.投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投标人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3.如货物经投标人3次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投标人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投标人负责货物运输、转运、装卸、安装、调试等。
3.投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4.货物在质保期内或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或使用人电话后 0.5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5.投标人就所投产品需提供全程技术资料、技术培训与指导,在产品使用过程中指派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培训应不低于3次。
注意:以上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1.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2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3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1.3.2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1.3.3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3.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人;
1.3.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1.3.6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4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5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人时,进入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环节。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3.1.2.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3.1.2.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1.2.3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符合性检查。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2.1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2.2.2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2.2.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2.2.4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除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3.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3.2.3.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2.3.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2.3.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2.3.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3.2.3.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3.2.3.7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2.3.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6.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3.6.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6.3评标方法和标准;
3.6.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3.6.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3.6.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
3.8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3.8.3.1按相关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3.8.3.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3.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8.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8.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8.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8.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出现3.8.4.4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3.10.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10.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10.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3.10.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3.10.2.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3.10.2.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10.2.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3.10.2.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3.10.2.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3.11. 评标细则及标准
3.11.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1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总分。
3.11.3综合评分明细表
3.11.3.1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30% | 30分 | 以本次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48% | 48分 | 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没有负偏离的得48分。低于招标要求的(负偏离),负偏离一项扣0.8分,扣完为止。 以最低级别编号(例如(1、2等))为一条参数,若无最低等级编号,则以上一级别编号计,以此类推。(共60条)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3 | 技术服务方案 10% | 10分 | 1、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②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③项目质量保证措施;④应急分析及应急预案;⑤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技术服务方案全涵盖以上内容、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不详细或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及培训方案①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与调试方案、安装与调试人员计划、安装与调试进度安排;②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进行综合评审: 安装、调试及培训方案包含以上内容详细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扣2.5分,每有一项不详细或不完整或不满足项目实施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不详细或不完整或不满足项目实施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描述不完整、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售后服务方案10% | 1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本地化服务能力;②专业维护团队配置;③维护服务网点情况;④应急处理方式;⑤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分: 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上内容详细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不详细或不完整或不满足项目实施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不详细或不完整或不满足项目实施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描述不完整、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2%(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 2分 | 1、每有一个投标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的得2分;每有一个投标产品认定为环境标志产品的得2分;每有一个投标产品认定为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2分,最多得2分。 2、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 | 共同评分因素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1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4.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官网和中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定标5.1. 定标原则: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中标人。
5.2. 定标程序
5.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5.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5.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2.4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官网和中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5.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 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6.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6.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6.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6.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7.1遵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7.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7.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7.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7.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7.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采购人(*方):XXX
供应商(*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招标文件、*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
预算内 | 预算外 | 自 筹 | 其 他 |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人工、税金、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单价不变,*方无须另向*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方负担,*方有权到*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或生产进度。
4.货物到现场后由于*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XXX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验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进行验收,由*方组织,*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日内初步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方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日内,*方须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方收到*方验收申请后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合格。
4.*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方;*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方XX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方有权退货,并视作*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方,*方还可依法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XXX
2.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逾期提交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XXX年。
2.安装调试:
2.1*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2.2*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售后服务网点及联系方式:XX
2.3货物到达现场后,*方接到采购人通知后XX个日历日内到达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方正常使用。
3、售后服务:
3.1维修响应速度:设备在质保期内,*方负责因设备本身缺陷导致的各种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的维修,*方接到通知XX小时响应,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若XX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使用,*方须提供备用机,*方未按上述约定延迟服务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独立承担。
3.2质保期后若设备故障,*方无条件先负责修理好设备,并经使用科室人员使用正常后付相关维修费用。质保后修复设备若涉及更换配件,配件只收取厂家成本费。
3.4培训:要对使用科室进行现场使用培训和使用后再培训,确保使用人员能熟练地独立、正确使用。 (略) 设备维修人员组织培训。
七、违约责任
1.*方违约责任
(1)*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的违约金;
(2)*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天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3) *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还应按*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方。
2.*方违约责任
(1)*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方,否则,视作*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方。
(2)*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方有权终止合同,*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的款额向*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方已经付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方货物经*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方没有按时和按质交货而违约,*方须在XX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的赔偿金给*方。
(4)*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 (略) (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方除应向*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向*方支付违约金。
(5)*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售后维保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且*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保,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由*方承担。
(6)*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还应按*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方XX日内委托 (略) 场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方住 (略) 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方、*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4.合同附件如下:
*方: (盖单位公章) *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