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G006)及其补充合同,厦 (略) 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竞拍方式取得位于集美区11-11园博苑片 (略) (略) 交叉口东南侧2023JP05地块的开发使用权。厦 (略) 申请调整以下规划条件:
合同附件2第8条“城市设计要求”中“空间退让—裙房贴线率”:由“ (略) 、 (略) 界面一侧的建筑,应形成连续的街道界面,贴线率不应低于60%”调整为“ (略) 、 (略) 界面一侧的建筑,应形成连续的街道界面,贴线率不应低于60%”。为限制性条款变更。
合同附件2第8条“城市设计要求”中退线空间由“ (略) 、 (略) 界面一侧退线空间要采用连续一致的铺装,人行空间宽度不得小于3米”调整为“ (略) 、 (略) 界面一侧退线空间要采用连续一致的铺装,人行空间宽度不得小于3米”。为建议性条款变更。
其余规划要求按照《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G006)附件2的要求执行。
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设置和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以上规划条件变更经专家论证认为合理可行,并 (略) 住房和建设局和集美区政府的意见,我局拟同意变更。
(略) 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十天,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我局将按审批程序办理调整手续。
联系电话:0592-*(集美分局)、0592-*(法规处)
附件:
1、原2023JP0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2、调整后的2023JP0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