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略) 科 (略) 新材料检测设备第二批项目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政府采购编号:NXCG-GK- *** )
(略) (略) 科 (略) 拟对新材料检测设 (略) 进口产品的采购, (略) 如下。
一、采购进口产品理由:
拟采购进口产品有1、电池综合测试系统(5V,5A);2、电池综合测试系统(5V,100A);3、电池综合测试系统(60V,150A);4、3D打印设备;5、激光干涉系统;6热镶嵌机;7、磨光、抛光机;8、喷金仪;9、喷碳仪;10、气相色谱仪,提出如下理由:1、拟采购产品是一套比较权威的测试系统,数据的可靠性也能得到保障,有利于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测试报告的质量。同时,也可加强与兄弟单位间类似项目的横向交流,目前,国内尚无专用的科研使用的高精度电池测试系统, (略) 于空白阶段;其他单位大多采购进口品牌的专用设备用于实验室的测试。从目前调研的情况来看,国产设备性能较差,可靠性较低;对于实验室应用来讲,其综合性比较低,存在诸多技术瓶颈,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试验结果;无论是技术指标还是测试功能,均和进口设备有较大的差距。鉴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有必要采购进口产品。
二、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情况:
* 日, (略) 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 (略) 了论证,技术专家组一致认为:1、在电池、新材料等检测技术中, (略) 理设备的精度,检测设备的稳定性、精度、准确度、检测限等方面与国际公认的品牌存在一定的差距,建议采购原装进口设备。法律专家认为:1、“向宁 (略) 起诉”为解决争议的方式;2、交货方式、验收约定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需要完善;3、产品质量的约定需要更明确一些;4、政府采购履约函的保证期间需要延长到质保期满等;5、该类设备不属于法律禁止、限制范畴。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 * 日17:00时间前 (略) 。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发布时间: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华冠 (略)
地址: (略) 玉潭镇花明北路与 (略) 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科 (略)
地址: (略) 金洲新区金洲大道东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