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清远 (略) (略) 2024年度柴油发电机组及柔性电缆框架招标(三次采购)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清远 (略) (略) 2024年度柴油发电机组及柔性电缆框架招标(三次采购)(项目编号:CG-2024-061-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清远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 采购人:清远 (略) (略)
2.2 采购结果使用单位:本次招标仅适用于清远 (略) (本部)自主投资的项目。 (略) (本部)对外 (略) 下属企业自主投资或对外承接的项目,以项目投资方同意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为前提,可以参照适用本次采购的结果实施采购。
2.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2.4 项目名称:清远 (略) (略) 2024年度柴油发电机组及柔性电缆框架招标(三次采购)
2.5 项目编号:CG-2024-061-3
2.6 项目地点:按需求单位指定的到货地点
2.7 项目类别:货物类
2.8 项目类型:框架
2.9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成交入围数量 | 入围次序 | 占标的物的比例(%) | 最高限价 | 保证金 (万元) |
1 | 柴油发电机组 | 600 | 1 | 1 | 100 | 100% | 5 |
2 | 柔性电缆 | 150 | 1 | 1 | 100 | 100% | 1 |
备注: (1)产品报价为含税价(13%增值税),本次采购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需产品的含设备材料本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检验、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指导安装、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和出厂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含13%增值税)等费用。 (2)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3)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落地实际需求为准。 (4)预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
3.2 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各标段入围一家。其中标段一已完成采购,本次仅对标段二进行采购。
3.3 采购范围:对清远 (略) (略) 2024年度柔性电缆进行框架采购,本标段预算150.*元。
3.4 供货期:采购需求单位下订单后供货(供货时间不超过20个日历日,以响应文件承诺时间为准),具体以工程项目实际供货要求为准。
3.5 报价方式:报价在100%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但报价在80%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响 (略) 理。
3.6 采购结果有效期:
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概算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为±20%,如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概算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成交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概算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概算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7 框架协议履约期: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成交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 (略) 罚:(1)成交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要求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 (略) 理。成交人应在收到订单合同后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清远 (略) 采购项目投标资格。(2)供应商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清远 (略) 有关物资和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成交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测采购量-实际采购量)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预测采购量相应增加。如为一家入围启动新一轮框架采购。(3)当所有成交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采购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采购。
3.8 框架协议应用范围:本项目由清远 (略) (略) 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清远 (略) (略) 完成。清远 (略) 下属各企业以项目投资方同意且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为前提,可以参照适用本次采购的结果实施采购。本项目将由实施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3.9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略) (略) (http://**)完成注册。 |
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
4 |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 (略) (略) 、 (略) 及清远 (略) 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 (略) 罚。 |
5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邮箱发送 (略) 页截图)。 |
6 | 供应商近三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邮箱发送 (略) 页截图)。 |
7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报价或者未划分标的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8 |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须是所投物资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书或者合同。 同一生产厂家产品只能由唯一代理商或制造厂家参与谈判,不接受多家代理商或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谈判(代理商需按要求提交生产厂家相关资料)。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3 |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4 | 供应商须具备所投标的物有效的由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经CMA/CNAS/CNAL认可)出具的标的物第三方试验/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类别覆盖所投标的范围。 |
5 | 业绩要求: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所投物资品类至少1份同类或高于标的物等级的产品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支撑材料。 |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请于2024年10月9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 (略) (略) (http://**)按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如有)。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5.2 采购文件工本费用及注意事项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套(按标段)售价人民币*佰元整,通过(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在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款项汇到收款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如下信息:CG-2024-061-3+采购文件工本费。
(2)已汇款的供应商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 (略) (略) 上传电汇凭证扫描件,并填写电子邮箱(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电子发票)。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下载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文件而影响报价)。为不影响费用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3)同一供应商报名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可一并缴交采购文件工本费。如报名多个项目的,则不能合并支付。
(4) (略) 中提交购买采购文件订单时请正确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采购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5.3 供应商注册、审核及CA办理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 (略)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需先行 (略) (略) 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http://**),并购买供应商CA数字证书。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 (略) 进行购买采购文件,详见“ (略) (略) -投标人投标指引”。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转4( (略) (略) )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后续谈判,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3天完成此项内容。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响应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
6.2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9日17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http://**)。
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电子商务系统评审澄清功能(评标质疑答复界面)及录音电话的远程电子化谈判方式,谈判代表(授权代表)无需到达现场,但必须在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10月16日17时30分谈判期内保持随时登 (略) (略) (http://**)及接听电话的状态,以便随时进行谈判。
6.3 响应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不得参与报价。
6.5 未按要求 (略) (略) 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 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采购文件要求。
6.7 重要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 (略) 场环境,本项目对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讨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谈判工作组对其作否决响 (略) 理: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 (略) 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 (略) (略) (http://**)。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远 (略) (略)
地址: (略) 新 (略) 二十七号江滨大厦四楼
业务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0763-*
技术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763-*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4号凤城电力村 (略) 场部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 (略)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763-*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 (略) (略) 。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三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报价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 (略) 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 (略) 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 (略) 没收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 (略) 及采购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 (略) 罚。
十、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 (略)
联系电话:0763-*
采购人:清远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10月9日